施甸:严惩“蝇贪” 立案查处村组干部3件10人

发布时间:2017-04-24 14:50:43   来源:保山市纪委

施甸县纪委盯住“主责”尺度不松,扭住“主业”力度不减,聚焦基层“小微腐败”,紧盯关键环节,严格监督执纪问责,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
高举“放大镜”,深挖线索。找准主攻方向,突出排查重点,把农村集体“三资”、政府专项资金、征地拆迁、“四风”、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以及扶贫、换届等七大领域问题,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的重点内容,采取“点、线、面”,立体式深度排查,逐步提升线索质量,期间采取听取汇报、查询报表、核查账目凭证、入村走访、与群众交谈等方式,加大线索排查挖掘力度,今年一季度受理信访举报 25件(次),并出台《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(试行)》。

聚焦“微腐败”,严查快办。严查村干部侵吞掠夺、故意刁难、吃拿卡要、贪污挪用、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挥霍浪费等问题,把社会关注度高、群众反映强烈的截留挪用、贪污侵占强农惠农资金、土地征收流转、“三资”管理、扶贫救济、低保医保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,坚持严查快办重处。通过签订责任书、述责述廉、检查考核等形式,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。立案查处村组干部3件10人,如严肃查处姚关社区截留私分扶贫资金、违规转让集体土地、违反财经纪律的5名村干部,真正让基层蝇贪无处循形。

用好“惩戒尺”,讲求实效。结合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强化执纪审查震慑警示作用。每月对乡镇纪委监督检查各村线索排查情况进行抽查,每次抽查不少于辖区村(社区)的三分之一,并定期通报。坚决做到有线索不调查不放过、调查不处理不放过、处理不曝光不放过、问题不整改不放过。严把处置、程序、质量三关,规范谈话函询,开展谈话函询14人(次);确保谈出内容,函出效果;处置问题线索25条,有效发挥了惩戒警示的社会效果和执纪审查震慑效应。( 李慧 )